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
做好2024年省級綠色工廠推薦工作的通知
瓊工信安環〔2024〕35號
各市、縣、自治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加快推進我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按照工信部《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海南省綠色工廠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等具體要求,我廳擬開展2024年省級綠色工廠培育工作,請做好符合條件企業的組織推薦。有關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省級綠色工廠建設要堅持用地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重點但不限于石化、建材、紡織、醫藥、食品、機械、電氣、節能環保裝備制造、新能源裝備制造、資源綜合利用等領域的生產型企業。
????二、具體條件
????(一)綠色工廠
????已發布綠色工廠評價行業標準的(可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按照行業標準要求進行評價,其他行業按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2018)進行評價。為發揮綠色工廠節能降碳引領作用,重點用能行業優先推薦能效水平達到《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3年版)》(發改產業〔2023〕723號)的工廠,其他行業原則上優先推薦達到相應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先進值的工廠。
????(二)第三方評價機構
????第三方評價機構要符合《海南省綠色工廠評價管理辦法(試行)》中的條件要求,按照《綠色制造第三方評價工作要求》開展工作,參照相關模板要求編制評價報告,對評價報告內容和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經查實評價過程存在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受評價方問題的評價機構列入黑名單,三年內不予采信其所出具的評價結果。第三方評價機構評價能力相關證明材料請于3月31日之前向省工信廳提交。
????三、工作要求
????各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強服務指導,簡化優化程序、認真組織好初審推薦工作。
????(一)企業自愿申報。企業按自愿原則向省工信廳提出申請,在符合省級綠色工廠評價基本條件、滿足《綠色工廠評價指標表》中必選指標等一般要求前提下,企業可自行編寫《海南省綠色工廠自評價報告》,并委托第三方機構編制《海南省綠色工廠第三方評價報告》。所有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同時報電子版)請于4月30日之前,向所在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
????(二)市縣初審推薦。各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薦意見,填寫“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匯總表”(詳見附件),于5月15日前連同企業申報材料報省工信廳。
????(三)評審公示確認。省工信廳將按照工作程序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必要時可進行現場核查。對專家提出的建議名單,在征求省級發改、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意見并充分研究后,確定2024年海南省級綠色工廠名單,并在海南省工信廳官網上予以公示公布。國家級綠色工廠將從省級綠色工廠中擇優推薦申報。
????特此通知。
????附件: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匯總表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2月23日
政策指導:發改委、商務部、民政部、國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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